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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命理学基础-五行生克的术语

来源:易经研究学会     时间:2019-05-01 09:49:33 点击: 【字体:

五行生克的术语

    命理学家论命,很有一套理论,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五行论命。由于五行论命有着它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所以在古今社会中,较易为士大夫阶层或知识分子所信仰。

    五行论命过去有以年柱为主,结合其他三柱进行推论的;也有以日柱为主,结合其他三柱进行推论的。但以日柱为主,结合其他三柱五行进行推论的算法最具权威。

    所谓以日柱为主,结合其他三柱五行进行论命,就是在算命时,先把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四柱八字排出,并以日柱天干作为我自身论命的出发点,把四柱的八字都化成五行,然后再根据日柱天干和周围其他干支五行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推论。
    具体说来,比如一个人出生在公元1940年农历九月十一日辰时,我们可以先按照《怎样排八字》篇里所说的方法,依次排出他年、月、日、时的生辰八字,然后再根据日柱中自身天干和周围干支所含的五行的关系用笔注出:

    (年)  庚辰
    (月)  丙戌
    (日)  丙戌
    (时)  壬辰
    这里,不管是年柱、时柱天干上所注的偏财、偏官,月柱天干上所注的比肩,还是年、月、日、时地支下所注的正财、劫财、正印、正官、食神,都是算命术中最常见的术语。这些术语,有的书中叫做六神。不懂这些术语,就较难与之论命了。

    从前文所论五行关系来看,都有一个与我同类,还是生我,我生,克我,我克的问题。上面我们看到的一些如正财、偏财、伤官、食神之类的有关术语,就是以日柱天干作为自身出发点,与周围其他有关干支发生生克关系的结果。现把八字中有关五行生克的术语列举如下:

    ①生我者为正印、偏印。其中以阳母生阴我,阴母生阳我为正印,如戊土生辛金,辛金生壬水,戊土就是辛金的正印,辛金便是壬水的正印;阳母生阳我,阴母生阴我为偏印,如戊土生庚金,辛金生癸水,戊土就是庚金的偏印,辛金便是癸水的偏印。
    ②我生者为伤官、食神。其中阳我生阴子,阴我生阳子为伤官,如甲木生丁火,丁火生戊土,丁火就是甲木的伤官,戊土便是丁火的伤官;阳我生阳子,阴我生阴子为食神,如戊土生庚金,庚金生壬水,庚金就是戊土的食神,壬水便是庚金的食神。
    ③克我者为正官、偏官。其中阳干克阴我,阴干克阳我为正官,如壬水克丁火,癸水克丙火,壬水就是丁火的正官,癸水便是丙火的正官;阳千克炤我,阴千克阴我为偏官,又称“七杀”或“七煞”,如壬水克丙火,癸水克丁火,壬水就是丙火的偏官,癸水就是丁火的偏官。
    ④我克者为正财、偏财。其中阳我克阴干,阴我克阳干为正财,如庚金克乙木,辛金克甲木,乙木就是庚金的正财,甲木便是辛金的正财;阳我克阳干,阴我克阴干为偏财,如庚金克甲木,辛金克乙木,甲木就是庚金的偏财,乙木便是辛金的偏财。
    ⑤与我同类者为劫财、比肩。其中阳与阴,阴与阳同类为劫财,如甲木逢乙木,丁火遇丙火,乙不就是甲木的劫财,丙火便是丁火的劫财;阳与阳,阴与阴同类为比肩,如庚金逢庚金,癸水逢癸水,庚金就是庚金的比肩,癸水便是癸水的比肩。

    从以上列举五项可以看出,一切术语都是从日干的自我和周围干支的关系生发出来的,其中阳与阴,阴与阳发生关系为正,也就是异性的为正;阳与阳,阴与阴发生关系为偏,也就是同性的为偏。这些术语,因为在取用神中常常提到,所以也有直接称之为用神的。

    为什么会有这些印绶、食神等古怪的名字出现呢?原来命理学家认为造化流行在天地间,不过阴阳五行而已,而阴阳五行的交相为用,又不过生克制化而已。所以对于这些古怪名字来说,也就是阴阳五行交相为用、生克制化的直接产物了。 
    ●生我的印绶。因为生我的好比父母,所以便取了个印绶的名称。所谓“印”,就是荫庇的意思,所谓绶,就是授受的意思好比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就借了光一样。

    关于命局中印绶宜忌的情况,比如日主身强,这时如果再有印绶叠见,就必须财星破印,才能避免“满招损”的祸患。《玄机赋》说:“印多者行财而发。”反之日主身弱,命局中官杀太重,比劫力薄,这时如得印绶生扶,就有救了。“用之印绶不可破”,《子平撮要》的这句话,同样是包含了偏印在内的。
    ●我生的食神。因为我生的是孩子,孩子长大后报答恩典,致养父母,所以说是食神。至于我生的伤官,因为能制约官星,所以一般认为并不吉利,有“伤官见官,为祸百端”的说法。再说女命见伤官无财、多主克夫,那就更怕人了。

    然而,食神吉而伤官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定其宜忌。如有关食神的宜忌,命局日主强而比劫林立,又没有官煞制身,财运劳身的,这时如逢食神泄身,这食神就成了致中和的用神了。假如同时又遇印绶夺食,则又不吉。《子平撮要》说:“用之食神不可夺。”说的就是这一情况。相反,命局日主弱而食神重重泄身,而又只见财官,不见生身夺食的印绶,这时如遇比劫助身,就有救了。所以古歌有“食神最喜劫财乡”的说法。


    伤官虽说是个忌神,但也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才能论定。如命中日主太强,财星稀少,这时就又全*伤官泄秀生财,以尽其妙了。古歌有云:“伤官伤尽最为宜。”这时命局中如有官星一点,没有财星作为中介的,则就怕见伤官戕害。至如日元衰弱,八字中又多伤官盗泄其气,这时就全赖印绶生扶,制伤为吉了。因为这时如逢财星,虽然也能盗泄伤官之气,可是又因财能破印,印绶一坏,失却扶持,日主就不堪忍受。正如《玄机赋》所说那样:“伤官用印宜去财。”此外,如遇比劫助身也好,古歌说:“伤官不怕比劫逢。”就是这个道理。


命理学基础


  有关食神、伤官,《命理约言》有《看伤官法》、《看食神法》、《看食伤法》等篇段加以论述。他在《看食伤法》中说:“食伤格中有尤秀者,曰木火通明,曰金白水清,曰水木清奇,曰土金毓秀。今略举取用之法,木火通明格,以春三月木日遇火为妙,妙在木旺能任火相,方进也;四月亦取,盖火当令而未燥,但木须得势通根耳。金白水清格,以七、八月金日遇水为合,亦妙在金旺水相。水木清奇格,以二月癸日遇乙,及卯木为上;土金毓秀格,以八月己日遇辛,及酉金为上。盖卯、酉气专而清,但癸与己,亦须得气通根耳。凡合此四格者,皆清贵上命,其喜忌之理,随格详审之,然不特此也。凡日主强旺,喜泄其于喜克。局中官杀与食伤并见,势均力敌,照常取断;若官煞轻浅,其情恒向食伤,不必当时得令,但透干成像,即可取用,反以官杀为病神矣。术家于此等局面,只泥官杀为用,所以往往不验。是亦所谓六神通变之端,不可不知也。”


    ●克我的官煞。所谓“官者棺也,煞者害也”。朝廷一旦封人做官,此身就自然属于公家,政绩是好是坏,直到最后盖棺才能定论,可谓被官拖害苦了。平时人家梦棺得官,就是这个道理。

    官为正官,煞为七煞(又称偏官)。就正官言,命局中日主身强,比劫叠见,可是财星寥寥,这时若有官星制约比劫,就有利于保持全局的平稳。如果一旦伤官损伤官星,比劫就可因无制而猖獗为害。为此《子平撮要》指出:“用之正官不可伤。”又如日主身强,比肩林立,而官星无力,难以制服比劫,这时就必须藉财生官,以化伤而增加官星的威慑力量。“官轻见财为福刹”,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说的。反之日主身弱,又无比劫助身,八字中官星强旺,这时就必须印绶,才能使官星为我所用。“有官有印,无破作庙廊之材。”指的正是这一情况。又如日主身弱,命局中非但没有印绶生扶,反而多官星克伐,因为有克无生,没奈何,这时如遇伤官伤害官星,也能转危为安,不作凶看。


    再如就七煞言,也同样有宜有忌。日主身强,八字中比劫重逢,财星力薄,这时正赖官星照耀为福,而官星却又隐迹不显,没奈何,如果命局出现七煞,以补官星不足而制约比劫,使比劫不敢觊觎财星,则也可以持平格局。《继善篇》说:“身强杀浅,借杀为权。”关键是杀星不能太重,否则就会“危及自身”。又如日主身强,比劫重逢,而所需的七杀又相对力薄,不足以制伏比劫,这时就要命中财多生杀,方才有用。“杀轻者善财生之”,就是说的这一情况。反之日主身弱,比劫零落,没有夺财的忧虑,这时如果七煞太重,就戕伐自身了。然而,要是命局中同时又出现伤官、食神的,因为食伤可以制煞,可不构成危害。《玄机赋》说:“杀重身轻,制乡有益。”再如身弱煞旺,得见印绶生身,也就无需多虑,因为《玄机赋》早就说过:“身弱有印,杀旺无妨。”又如日主衰弱,八字中七煞林立,既没有印绶护身,比劫助势,又没有食伤制煞,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就索性“弃命从煞”,就好比弃命从财一样,反而取七杀作为用神,让自己作为傀儡。子平有云:“日主无根,弃命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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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克的妻财。因为妻子是事奉我而终身无违的,财产是被我自然享用的,两者都被我掌管,所以我克的就是妻财了。

    有关财星的宜忌,如日主太强,八字中财星不多,又少官煞制身,这时这不多而堪用的财星就不能再遭劫了。《子平撮要》说:“用之财星不可劫。”就是指的这一情况。又如日主强而比劫多,这时就要财旺,如有官星制劫,则就更上一层楼。为此古歌说:“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带官星更妙哉!”反之,如果日主衰弱,又没有比劫助身,而八字中偏逢财星叠出,这时就全*印绶扶持了。古歌有云:“日主无根财太重,全凭印绶扶身躯。”换个位置,八字中如果日主弱而财星叠见,又无印绶扶持,同样道理,这时又要*比劫的力量来制财助身了。这就是《玄机赋》所说的:“财旺者遇比何妨。”此外还有一种“弃命从财”的情况,这是说日主太弱,命局中财星叠见,要借印绶扶持而偏偏没有比劫,没奈何,于是索性“弃命从财”,反而可取财为用神。
    ●与我同类的比劫。正因为彼此都是同类,大家肩比着肩,高低差不了多少,所以便把比肩称为兄弟。在命书中,除了把阳干见同类的阳干、阴干见同类的阴干称为比肩外,还把阳干同类的阴干,阴干同类的阳干称为劫财。命书认为命中见劫财多克妻害子,多破耗,并要提防小人。

    至于比劫的具体情况,也有宜与不宜之分。命局中日主强旺,不宜比劫助身,如遇比劫助身,又没有食神、伤官泄身的,那就必须官煞制服,才能致于中和。“比肩要逢官煞制”,《子平撮要》的这句话,;就是针对这一情况而说的。相反,如果日主衰弱,又见官煞制身,伤官泄身,财运劳身的,就喜见比劫出来助身了。《玄机赋》说:“日干无气,遇劫为强。”可见命遇比劫,也并不全是不吉的。

    陈素庵《看比劫禄刃法》对于比劫禄刃的一番阐述:“天干各有比劫,地支推戊己遇辰戌丑未为比劫。甲乙遇寅卯,丙丁逢巳午,庚辛遇申酉,壬癸遇亥子,皆禄刃也。盖本气纯粹为禄,本气刚暴为刃。凡阴阳之禄刃,交互取之。乙丁己聿癸之刃,确在寅申巳亥,向来但知禄前一位为刃,而不知阳以前为前,阴以后为前,妄谓辰戌丑未为阴刃,试以阴阳同生同死之法推之,四者皆衰绝,何得有刃?即以阳生阴死之法推之,四者皆冠带,何以成刃?又有谓阳有刃,阴无刃者,既非通理,甚有讹阳为羊,谓如以刃到羊者,尤属谬误。至于支有刃,而干见刃,谓之刃透,往往以支无劫,以干劫当之,然则支无禄,可以干比当之耶?总之比劫禄刃,异情而同劫,皆助身之神.特比纯而劫驳,禄和而刃暴耳。比与劫  主衰杀旺则用之,身弱财多则用之。刃则取以助干,尤妙于合杀,盖刃杀皆刚暴之物,相合则如猛将悍卒.处置得宜。为我宣威奋武,人命值之,贵而有权。禄则能扶日主.亦能助诸贵神。旧谓建禄离祖,专禄伤妻,间亦有验。然财印得时得势.此一端未便为害也,”文中认为天干与口干同类的为比劫。地支和日干同类的为禄刃,并且剖解宜忌,足资参考。

    在这些彼此错综的关系中,归纳起来,“官系福身之物,财是养命之源。印乃资生之本,在人最为切要”,然而命中亦要活看,不能刻板。此外,这些关系彼此之间还有一些避忌,就是:“官怕伤,被伤则祸;赃坦劫,劫则被分;印启财,贪财则坏;食怕枭,逢枭则夺。”这些话看来简单,可用意却还不小哩。
    对于这些由五行之间的生克而造成的彼此间的错综关系,还派生出了好些有关术语。比如:
    【杀重身轻】 如自身天干是乙木,没有生在当令的春月。现在周围又布满重重克我的辛金,也就是克我的七杀(偏官)太重,所以叫做“杀重身轻”。
    【身强杀浅】 如自身天干是甲木,又生于春月当令之时,势必自身强旺,而周围克我的七杀庚金却少得可怜,所以叫做“身强杀浅”。
    【财多身弱】 如自身天干是甲木,没有生在当令的春月,而周围却是一片我克的戊土、己土,因为我克的是财,所以叫做“财多身弱”。反之则叫做“财弱身强”或“身强财弱”。
    【食神生财】 如自身天干甲木,柱中有我生的食神丙火,火能生土,土对甲木来说,不是正财就是偏财。所以八字中如果缺财的,碰上食神也好。
    【比肩重重】 如自身天干是甲木,周围的干支里又密布着重重甲木,因为与我同类而又同性的叫做比肩,所以便就有了这种说法。
    【比劫夺财】 如自身天干是甲木,而周围干支又布满了与我同类同性的比肩甲木和同类异性的劫财乙木,而我所克的正财、偏财戊己土却少得可怜,这样自己本已不多的财,就被比肩和劫财分夺掉了。 
    【伤官损印】 如日干自身甲木,逢柱中丁火就是我生的伤官,而甲木的印绶则是生我的癸水。如果局中伤官丁火太旺,不利自身,这时癸水虽能前来克制,可是在水火力量相比悬殊的情况下,作为印绶的癸水就受损了。
    【印绶护身】 如自身天干为不当令的甲木,而又没有同类相扶,这时如果周围干支中遇上生我的水,因为水是木的印,所以有“印授护身”的叫法。    
    【官印双全】 如自身天干为甲木,遇克我的金为官,生我的水为印,并且扶抑相当,没有太过不及,这就叫做“官印双全”。   

    【财官相生】 如日干自身甲木,这时财为我克的戊己土,土能生金,其中辛金,就是克我的正官,所以说财官相生。


    像以上这样的术语还有好多,但总的精神是好仑要五行生克扶抑得当,如果五行生克太过或不及的,都不是好命。比如财多身弱,财多原是好事;只是自己身弱掌管克制不住,没有这个福份享用,因此命理学家如果算上这种命的,反可有时断定他的一生没有什么大的财产,或有财也不属于他。再比如“印绶护身”自然属于好事,但是如果自身太强,周围又多与自身同类的比肩劫财,这时如再碰上生我的印,就会物极必反,走向反面,反而弄出祸患来了。

    在旧时的算命书中,这种术语充斥纸面,随时可见。但是由于多少有点莫测高深的味儿,使人难以望见项背,所以遭到民国时命理学家巨擘袁树珊先生的竭力反对。平时,袁氏论命详于五行,并在他的著述《命理探原》中得到相当的体现,所以在旧中国知识界中有着一定的影响。

    再说用神。颐名思义,所谓用神,就是八字或大运五行中对于自身的日干来说,具有补弊救偏或促进助成作用,为我所用的一种五行代称。其中用神出现在八字命局中的,叫做原局用神,出现在大运中的,叫做行运用神。

    这种补弊救偏或促进助成作用,包涵很广,凡是四柱八字中对于日干能起扶其过弱、抑其过强作用的,都可取作用神。任铁樵说:“命中至理,只存用神,不拘财官、印绶、比劫、食伤,皆可为用,勿以名之美者为佳,恶者为憎,果能审日主之衰旺,用神之喜忌,当抑则抑,当扶则扶,所谓去留舒配,取裁确当,则运途否泰,显然明白,祸福灾祥,无不验矣。”比如日干乙木,生不逢春,又少比肩、劫财同类的扶持,这时如果碰上八字或大运中有生我的水,就可“印绶护身”,逢凶化吉了。再如日干不论乙木或甲木,生于春月,而周围又多比劫,不仅自身强旺,并且扶持太多,有物极必反的忧虑。这时论命就往往取制木的金,也就是官煞作为用神,从而抑其太过,达到平衡。如果八字中不见官煞金,在大运或流年中碰上也好。如果八字或大运、流年中都碰不上官煞,或碰上也力量不够的,那这人的用神就不得力,一辈子都别想交好运了。    直接扶抑之外,间接的扶抑也可采作用神,为此便就又有不只专恃一神为用,或用神之外再辅以喜神、闲神等说法。任铁樵说:“有用神必有喜神,喜神者,辅格助用之神也。然有喜神,亦必有忌神,忌神者,破格损用之神也。自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闲神也,惟闲神居多,故有一二半局之称。

闲神不伤体用,不碍喜神,可不必动他也,任其闲着,至岁运遇破格损用之时,而喜神不能辅格护用之际,谓要紧之场,得闲神制化岁运之凶神忌物,匡扶格局,喜用,或得闲神合岁运之神,化为喜用而辅格助用,为我一家人也。”比如自身日干木弱,八字或大运中逢上适量的官,就可官印相生,生水扶木了。因此这宫对于木来说,也是用神。当然这种作为用神的官也不能太强旺了,否则强金克木,就能轻而易举地把木置于死地。同样道理,比如自身日干木强,八字或大运中偏又逢上较多的水来生木,也就是印生自身,这就使人担忧木太强了反会走向反面,这时看命的如果看到八字或大运中有制水的土,也就是自身的财,就可认定它能抑水生木,把它取作用神,大概不致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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