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文化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副研究员 陈朋
梳理传统文化的历史脉络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文化包含着丰富的优秀因素,经过转化提升可以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资源。“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精、莫贵于人”的民本思想,道出了“以人为本”的真谛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作用的重要性。“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的“天人合一”理念,启发人们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可持续发展。“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的仁政理念,告诫为政者要多为民谋利,不能与民争利。“言必行、行必果”、“民无信无以立”的诚信原则,昭示人们要坚守承诺、言行一致,共同营造现代国家治理所需的良好社会秩序。“刚柔得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中和”思维,引导人们要不偏不倚、把握好分寸,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冲突。这些都是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笔者认为,积极开发传统文化资源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可以从以下六个层面着手进行。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有机融合、先进取向”的文化理念。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传统文化的本源在于人,载体在于人,最终落脚点也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因此,理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所谓有机融合,就是将传统文化的开发巧妙地蕴含于社区治理、民主法治建设、公共精神培育、反腐倡廉、权利保护、民生改善等具体的治理过程。所谓先进取向,就是以先进文化的标准对待传统文化,对于那些带有封建烙印、起负面作用的内容应当坚决抛弃,对那些体现中华文明特质、有助于促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的有积极作用的文化,要积极吸收并有效运用。
第二,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实践来看,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首先需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传承是基础、是前提,创新是方向、是生命,两者不可偏废。其次,需要寻找合适的路径,比如融入学校教育,发挥学校教育在文化创造性转化中的基础性作用;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弘扬传统文化的方式方法和形式载体。
第三,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继承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并融汇于现代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价值追求。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优秀传统文化是其赖以成长发展的土壤。反过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因此,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比如,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中的“修身”思想,以引导人们加强自我修养;积极倡导现代仁爱精神,引导人们摒弃自我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加强舆论宣传和国民教育,让人们以更加理性的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建设,共同推动国家的繁荣富强。
第四,以产业化的眼光来审视优秀传统文化的开发与应用。文化产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在讨论文化产业的时候,似乎忽略了优秀传统文化这个重要元素。事实上,从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探索实践看,以产业化的眼光来审视优秀传统文化是值得探索的。因而,需要转变思维,以产业化的眼光来对待传统文化资源,通过做实做强文化平台,构建“传统文化+现代科技”、“传统文化+时代创意”的文化产业链条。通过增值传统文化收益,变无形的传统文化为外在的物质效益,同时通过产业发展带动相关经济发展,提高人们保护、继承传统文化的意识和积极性,以进一步激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豪感。
第五,健全完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需要一整套成体系的做法。近年来,人们一直在提及传统文化的传承,但往往容易陷入“批判传统—重建传统—再批判传统—再重建传统”的怪圈。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合适的传承体系。事实上,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设相应的传承体系。传承体系的构建重在领域拓展和策略优化。因而,要努力打造好家庭、学校、社会三个“主战场”,让传统文化在这三大领域齐头并进、百花齐放;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生活化、社会化、网络化,让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真正做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做好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制度的协同共进,将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国家治理的新要求新形势紧密结合起来。
第六,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传统文化开发方式。在开发传统文化资源的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政府需要优化自身职能,尤其是要变“办文化、管文化”为营造良好的优秀传统文化开发环境,推动地方政府将传统文化开发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定政策、做好规划、优化服务、落实监管等方面,有选择性地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同时,以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提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充分考虑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和特殊的基本国情。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经验充分表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中华民族文化生命得以延续发展的根基,也是现代国家治理无法割裂的文化命脉和重要基础。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积极应对转型社会中各种风险和挑战的战略选择,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需要顶层设计,也离不开一定的资源支撑,尤其是文化资源。人类社会的发展经验表明,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状态、价值观念,也是一种深深熔铸在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中的力量,对于民族精神的培育和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不仅取决于其制度框架的合理设定,还有赖于其文化根基的培育开发。在文化的谱系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支重要力量,影响极为深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优秀传统文化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梳理传统文化的历史脉络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文化包含着丰富的优秀因素,经过转化提升可以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资源。“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精、莫贵于人”的民本思想,道出了“以人为本”的真谛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作用的重要性。“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的“天人合一”理念,启发人们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可持续发展。“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的仁政理念,告诫为政者要多为民谋利,不能与民争利。“言必行、行必果”、“民无信无以立”的诚信原则,昭示人们要坚守承诺、言行一致,共同营造现代国家治理所需的良好社会秩序。“刚柔得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中和”思维,引导人们要不偏不倚、把握好分寸,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冲突。这些都是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笔者认为,积极开发传统文化资源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可以从以下六个层面着手进行。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有机融合、先进取向”的文化理念。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传统文化的本源在于人,载体在于人,最终落脚点也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因此,理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所谓有机融合,就是将传统文化的开发巧妙地蕴含于社区治理、民主法治建设、公共精神培育、反腐倡廉、权利保护、民生改善等具体的治理过程。所谓先进取向,就是以先进文化的标准对待传统文化,对于那些带有封建烙印、起负面作用的内容应当坚决抛弃,对那些体现中华文明特质、有助于促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的有积极作用的文化,要积极吸收并有效运用。
第二,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实践来看,深入挖掘和系统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首先需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传承是基础、是前提,创新是方向、是生命,两者不可偏废。其次,需要寻找合适的路径,比如融入学校教育,发挥学校教育在文化创造性转化中的基础性作用;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弘扬传统文化的方式方法和形式载体。
第三,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继承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并融汇于现代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价值追求。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优秀传统文化是其赖以成长发展的土壤。反过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因此,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比如,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中的“修身”思想,以引导人们加强自我修养;积极倡导现代仁爱精神,引导人们摒弃自我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加强舆论宣传和国民教育,让人们以更加理性的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建设,共同推动国家的繁荣富强。
第四,以产业化的眼光来审视优秀传统文化的开发与应用。文化产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在讨论文化产业的时候,似乎忽略了优秀传统文化这个重要元素。事实上,从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探索实践看,以产业化的眼光来审视优秀传统文化是值得探索的。因而,需要转变思维,以产业化的眼光来对待传统文化资源,通过做实做强文化平台,构建“传统文化+现代科技”、“传统文化+时代创意”的文化产业链条。通过增值传统文化收益,变无形的传统文化为外在的物质效益,同时通过产业发展带动相关经济发展,提高人们保护、继承传统文化的意识和积极性,以进一步激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豪感。
第五,健全完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需要一整套成体系的做法。近年来,人们一直在提及传统文化的传承,但往往容易陷入“批判传统—重建传统—再批判传统—再重建传统”的怪圈。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合适的传承体系。事实上,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设相应的传承体系。传承体系的构建重在领域拓展和策略优化。因而,要努力打造好家庭、学校、社会三个“主战场”,让传统文化在这三大领域齐头并进、百花齐放;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生活化、社会化、网络化,让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真正做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做好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制度的协同共进,将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国家治理的新要求新形势紧密结合起来。
第六,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传统文化开发方式。在开发传统文化资源的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政府需要优化自身职能,尤其是要变“办文化、管文化”为营造良好的优秀传统文化开发环境,推动地方政府将传统文化开发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定政策、做好规划、优化服务、落实监管等方面,有选择性地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同时,以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提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充分考虑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和特殊的基本国情。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经验充分表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中华民族文化生命得以延续发展的根基,也是现代国家治理无法割裂的文化命脉和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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