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易经》的三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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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归藏》以外,《周易》的本身这门学问中,有一个原则亦叫作“三易”,意思是说《易经》包括了三个大原则:就是一、变易;二、简易;三、不易。研究《易经》,先要了解这三大原则的道理。
(1) 变易
第一,所谓变易,是《易经》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世界上的人,乃至宇宙万物,没有一样东西是不变的。在时、空当中,没有一事、没有一物、没有一情况、没有一思想是不变的,不可能不变。一定要变的。譬如我们坐在这里,第一秒种坐下来的时候,已经在变了,立即第二秒钟的情况又不同了。时间不同,环境不同,情感亦不同,精神亦不同,万事万物,随时随地,都在变中,非变不可,没有不变的事物。所以学易先要知道“变”,高等智慧的人,不但知变而且能适应这个变,这就是为什么不学易不能为将相的道理了。
由这一点,我们同时亦了解到印度佛学中的一个名词“无常”。这个名词被佛教徒把它慢慢地变成迷信的色彩,城隍庙里塑一个鬼,高高瘦瘦,穿白袍,戴高帽,舌头吐得很长,名“白无常”,而说这个“无常鬼”来了,人就要死亡,这是迷信。实际上“无常”这名词,是一种佛理,意思是世界上没有一种东西能永恒存在的,所以名为“无常”,这就是《易经》中变易的道理。我们中国文化中的《易经》,是讲原则,宇宙中的万事万物,没有不变的,非变不可,这是原则。印度人则是就现象而言,譬如看见一幢房子盖起来,这房子将来一定会倒,看见人生下来,也一定会病、会老、会死,这是看现象而名之为“无常”。
(2) 简易
第二简易,是宇宙间万事万物,有许多是我们的智慧知识没有办法了解的。在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我常常跟朋友们讲,也可以说是哲学上的一个对比,天地间“有其理无其事”的现象,那是我们的经验还不够,科学的实验还没有出现;“有其事不知其理”的,那是我们的智慧不够,换句话说,宇宙间的任何事物,有其事必有其理,有这样一件事,就一定有它的原理,只是我们的智慧不够、经验不足,找不出它的原理而已。而《易经》的简易也是最高的原则,宇宙间无论如何奥妙的事物,当我们的智慧够了,了解它以后,就变成为平凡,最平凡而且非常简单。我们看京剧里的诸葛亮,伸出几个手指,那么轮流一掐,就知道过去未来。有没有这个道理?有,有这个方法。古人懂了《易经》的法则以后,懂了宇宙事物以后,把八卦的图案,排在指节上面,再加上时间的关系,空间的关系,把数学的公式排上去,就可以推算出事情来。这就是把那么复杂的道理,变得非常简化,所以叫作简易。那么,《易经》首先告诉我们宇宙间的事物随时都在变,尽管变的法则很复杂,宇宙万事万物再错综复杂的现象,在我们懂了原理、原则以后,就非常简单了。
(3) 不易
第三不易,万事万物随时随地都在变的,可是却有一项永远不变的东西存在,就是能变出来万象的那个东西是不变的,那是永恒存在的。那个东西是什么呢?宗教家叫它是“上帝”、是“神”、是“主宰”、是“佛”、是“菩萨”。哲学家叫它是“本体”,科学家叫它是“功能”。管它是什么名称,反正有这样一个东西,这个东西是不变的,这个能变万有万物万事的“它”是不变的。
《易经》理、象、数
懂了这三个原则以后,还有三个法则要懂得,这三个法则就是我们手边的这部《易经》的三个内涵:理、象、数。
这些基本原则要先记住,才能研究《易经》,现在先解释这三个字。
根据《易经》的观点看宇宙的万事万物--人生也好,情绪也好,思想也好……都有它的原则和道理。以我们现代的观念而言,理是属于哲学的,宇宙间万事万物既都有它的理,也必有它的象;反过来说,宇宙间的任何一个现象,也一定有它的理,同时每个现象,又一定有它的数。譬如这个录音带,是录音用的,它能录音,其中有很多理,录音带的样子、大小以及它还会放出声音,就是它的象;这卷录音带,若干分钟可以录完,有若干长,若干宽,这就是它的数。万事万物都有它的理、它的象和它的数。
所以研究《易经》的学问,有些人以“理”去解释《易经》,有些人以“象”去解释《易经》,有些人以“数”去解释《易经》。古代的人掐指一算,万事皆知,那就是了解了易数的原故。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有它的数,这是必然的过程,譬如我们举起桌上的茶杯,左右摇摆,这就是一个象;而左右摇摆了多少度,多少秒钟摇摆一次,就有它的数;为什么要摇摆,就有它的理-一是我为了使大家更具体了解《易经》理、象、数的道理所作的动作。所以《易经》每一卦、每一爻、每一点,都包含有理、象、数三种涵义在内。人处在世界上,与这个世界的关系,不停地在变,只要发生了变,便包涵了它的理、象、数。人的智慧如果懂了事物的理、象、数,就会知道这事物的变,每个现象,到了一定的数,一定会变,为什么会变,有它的道理,完全明白了这些,就万事通达了。理、象、数通了,就能知变、通、达,万事前知了。
我常常告诉同学,最好不要去钻研“易”这门学问,如果钻进去了,会同我一样,爬不出来。如果一定要学,也最好只学一半,如果真把《易经》学通了,做人就没有味道了。譬如要出门了,因为易学通了,知道这次出门会跌倒,于是不出门了,一步都懒得动了。像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味道?何必去学?所以我说学易最好只学一半,觉得奥妙无穷,如黑夜摸路,眼前迷迷茫茫蛮有趣的;天完全亮了走路,眼前有一个坑,会掉下去,看得清清楚楚,于是不走了。可见学通了《易经》非常乏味,何必去学?话虽这么说,但学易真的通了,哪里还用来讲《易经》;我现在还来讲《易经》,可见就是半吊子,还不通。像我这样不通的人,在这里吹这些东西,还可以帮助大家摸摸这条路;真通了易的人,也许还会来这里讲,因为他知道我们这些人这样盲目太可怜了,他有眼睛,喜欢来带带路,也说不定。
理论讲到这里,以下我们进行八卦的研究。
“卦气” 溯源
一、西汉“卦气”考
二、《子夏易传》与《易传》中的“卦气”说
三、更早的后天八卦与“卦气”说资料
四、结语
“卦气”说是象数易学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学说,深入探讨此一学说,可加深对易学、易学哲学乃至整个中华文化精妙底蕴及慧见的理解,意义非常重大,此本文之所由作也。
一、西汉“卦气”考
施、孟、梁丘三家居西汉古《易》十三家之首。《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颜师古注:“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又云:“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可见施、孟、梁丘三家之《易》在西汉的重要地位和影响。
所谓“施、孟、梁丘”系指施仇、孟喜、梁丘贺三家,他们同为田王孙弟子。而田王孙师承丁宽,丁宽乃田何的得意门生。施、孟、梁丘三家,宣、元时皆立于学官。考施仇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曾于石渠阁“与五经诸儒杂论同异”(《汉书·儒林传》),可见施氏在当时学界已有着显赫的地位。故施氏《易》的完成,必当在此之前。案京氏生于公元前77年,当石渠阁会议时,他已经二十六岁,据理而推,此时应已受《易》于焦延寿。而焦氏自称学于孟喜,故孟氏《易》的完成,亦必在此之前。由梁丘贺、施仇宣帝时皆立为博士思之,估计三家《易》的完成,当在宣帝即位之初或稍前,约公元前70年左右。
在施、孟、梁丘三家中,以梁丘贺当时最为得宠。《汉书·儒林传》称:“贺筮有应,繇是近幸,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至少府,为人小心周密,上信重之。”但那时在学界声望最高、影响最大的却是孟喜。据《汉书·儒林传》载,“博士缺,众人荐喜”即其证。但因“上闻喜改师法,遂不用喜”。此所云孟喜“改师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据《汉书·儒林传》:“喜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田生且死时枕喜膝,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同门梁丘贺疏通证明之,曰:‘田生绝于施仇手中,时喜归东海,安得此事?’”由于“上信重之”的“同门梁丘贺疏通证明之”,于是,孟喜“ 改师法”遂成千古定案,至今两千余年从来无人怀疑。
孟喜所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先儒多认定即“卦气”说。“卦气”说(本文所言成熟的“卦气”说,请详《新唐书·历志》及清惠栋《易汉学·孟长卿易上下》,文中不再出注)首见于《孟氏章句》。孟氏之书唐时尚存:《新唐书·艺文志》:“孟喜章句十卷。”故唐人僧一行尚能见之。据《新唐书·历志》一行解释“卦议”曰:“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据孟氏冬至初《中孚》用事……消息一变,十有二变而岁复初,其《坎》《震》《离》《兑》二十四气次主一爻,其初则二分二至也。”考《汉书·京房传》云,京房“事梁人焦延寿……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孟康注此曰:“分卦值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四卦分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主之气。各卦主时,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由这段对于京房所传“卦气”的介绍及孟康注文看,焦、京之学确为师承孟喜而来。但《汉书·儒林传》则认定京房“党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不相与同。”就连孟喜的弟子翟牧、白生也出来呼应此说,当京房以为延寿《易》即孟喜《易》时,他们表示“不肯”,皆曰“非也”。
就这样,京房所传焦氏之学,变成焦氏得于“隐士之说”,而孟氏由田王孙处所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亦被《汉书·儒林传》结论为孟喜之“诈言”。
事实果真如此吗?为了弄清这段易学千古疑案,我们须先考察“卦气”说是否属于田何系统,并由此入手,再溯“卦气”之源。
(1)据《汉书·儒林传》介绍,沛人高相治《易》与费直同时,“其学亦亡章句,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丁将军即丁宽,据《汉书·儒林传》记载,丁宽为田何得意门生,除师事田何外,又跟田何的另一弟子周王孙受《周易》古义:“宽至雒阳,复从周王孙受古义,号周氏传”,“景帝时,宽为梁孝王将军拒吴楚,号丁将军,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今小章句是也。”案,吴、楚反于公元前153年,作《易说》当在此时前后,而高氏所传“专说阴阳灾异”之书,因“其学亡章句”,显然不属“训诂举大谊“的“《易说》”的内容。可见“阴阳灾异”说丁宽时已有传授,显然此说属于田何系统。田王孙为丁宽弟子,因此,田王孙得其师说而授孟喜,当是极为合情入理之事。
(2)如果因《汉书·儒林传》称其为“自言”而使人们仍然心存疑问的话,考《汉书·儒林传》:“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授东武王同子中、雒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皆著《易传》数篇。同授淄川杨何,字叔元,元光中征为太中大夫。”案元光之年系指公元前134年~128年,杨何之学虽然今已难窥其貌,但据《史记·司马迁传》介绍,太史公司马谈曾学《易》于杨何,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有一段表达其易学观点的话:“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曰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纪纲,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张晏注:“八位,八卦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节,就中气也;各有禁忌,谓日月也。”此说显然与“卦气”说相一致,亦与《礼记·月令》的精神相一致。因而可推知杨何《易》中有“卦气” 说的内容。案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年间,即公元前140年~110年之间,故其从杨何学《易》,当在公元前134年到128年,杨何“征为太中大夫”时。
(3)西汉有一个重要易学家魏相,因为此人未被列入《儒林传》中,故后人研究汉代易学源流时,他往往不被人注意。据《汉书·魏相传》:“魏相,字弱翁,济阴定陶人也,徙平陵,少学《易》。”因魏相迁河南太守时正值丞相车千秋死,而车千秋殁于公元前76年,可知此时已任太守,后又于宣帝即位时征“为大司农,迁御史大夫”。宣帝即位于公元前73年,故其任大司农与御史大夫当在此之后。魏相在其上表言事中,表达了其易学观:“又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臣闻《易》曰:‘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四时不忒;圣王以顺动,故刑罚清而民服。’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兹五帝所司,各有时也。东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兴兑治则饥,秋兴震治则华,冬兴离治则泄,夏兴坎治则雹……奉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由以上所引看,魏相以震司春、离司夏、兑司秋、坎司冬的易学观,显然与“卦气” 说完全一致。
案魏相死于神爵三年,即公元前59年,他先后任郡卒史,茂陵令,河南太守,被霍光逮捕下狱后又复为太守,并逐步升至大司农、御史大夫。如以其寿六十岁计,则魏相约当生于公元前120年左右。《汉志》既称其“少学《易》”,则魏相学《易》当在公元前105年至110 年左右。由此可以断定:魏氏所学之《易》,显然早于孟喜。《汉书·魏相传》既称其学“有师法”,可知在孟喜之前,“卦气”之说早已有人传授。这是一件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史记·儒林传》称汉代“要言《易》者,本于杨何之家。”估计魏相之学为杨何弟子传授。
(4)《汉书·五行志》:“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至秋阴常雨,言伤则至春阳常旱也。”很显然,夏侯始昌的这段文字,说明西汉初年已经有了“卦气”说。夏侯始昌为西汉大经学家,据《汉书·夏侯始昌传》:“夏侯始昌,鲁人也,通五经,以《齐诗》《尚书》教授,自董仲舒、韩婴死后,武帝得始昌,甚重之,始昌明于阴阳……”《汉书·夏侯胜传》:“胜少孤,好学,从始昌受《尚书》及《洪范五行传》,说灾异。”可知如上“卦气”文字,属夏侯父子“明于阴阳”“说灾异”的内容。据《汉书·夏侯始昌传》:“始昌明于阴阳,先言柏梁台灾日,至期日果灾。”案《汉书·武帝纪》载,柏梁台灾发生在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显然当时他已极得武帝重视,故疑其受学起码当在公元前130年~140年左右,显然早于孟喜久矣。
由以上四考可知,“卦气”说在孟喜之前早已有传,可证此说非孟喜之“诈言”,实由田何系统师承先儒古说而来。正如前述,指责孟喜“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为“诈言”的唯一旁证人是“同门梁丘贺”,证言为“田生绝于施仇手中,时喜归东海,安得此事?”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恰恰是作为第一证人的施仇却并未出来说话,施仇不仅在孟喜这件事上没有出来说话,考《汉书·儒林传》:“及梁丘贺为少府、事多,乃遗子临分将门人张禹等从仇问,仇自匿不肯见,贺固请,不得已乃授临等。”不但如此,更“谦让,常称学废,不教授”。由以上廖廖数语,我们不难悟到,“好自称誉”的孟喜在用《易》自保方面,确实不如他的另一位同学施仇。孟喜可能因其才学过人而声望又高,因此遭到权贵同学的嫉妒,遂借用权力给了他个“改师法” 的罪名,并因此而不得为博士,依据中国文人之间相轻相残的传统恶习而思之,这也是毫不足怪的。那么,京房时,孟喜的弟子翟牧、白生为什么也不肯承认焦延寿所传之《易》为孟氏学呢? 我们知道,汉《易》虽本于田何,但老师在具体传授弟子时,往往侧重点各有不同。考丁宽师从田何,并且是田何的得意弟子,但他又“至雒阳,复从周王孙受古义”,可知他所学的内容,没有他的另一位同学周王孙的《周易》“古义”,故再至雒阳,“复从“而学之,以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汉书·儒林传》中介绍丁宽时,有这样一段话:“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今小章句是也。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仇、孟喜、梁丘贺,繇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学。”据此,可考定孟氏《易》的内容应是“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与丁宽的“ 《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及《汉志》所载“《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中有关孟氏《易》的内容,故翟牧、白生从孟喜所学,无非如上内容,其中即便有“卦气”说的内容,亦无非是一般知识,用以解经而已,肯定不包含“易家候阴阳灾变书”的阴阳灾变内容,此书孟喜只传给了焦延寿,兼之孟喜为此而蒙上“改师法”的恶名,故翟牧、白生与之划清界限,不承认焦氏所学的内容为孟喜《易》,这也就毫不足怪了。《汉书·艺文志》所载《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等,这些才是焦氏由孟喜处所得的“易家候阴阳灾变书”的内容。
二、《子夏易传》与《易传》中的“卦气”说
“卦气”说不但汉初已有,追寻先秦时代,先儒认定早在《子夏易传》(本文所言《子夏易传》指唐陆德明《经典释文》、 鼎祚《周易集解》等相关典籍所引者,而非指传世伪书,如四库本《子夏易传》之类。而子夏,笔者认为即春秋末期孔子弟子卜商。) 中已有“卦气”之说。朱震《汉上易传丛说》:“鲋,子夏作虾蟆,此五月卦也。”张惠言在《易义别录》中同意朱震的说法:“朱子发云:井为五月之卦,‘蝼蝈鸣,故曰虾蟆’。”朱震《汉上易传》于《井》九五注曰:“井,五月卦,阴气自下而上。”惠栋《周易述》于《井》卦九二爻疏曰:“鲋,虾蟆,子夏义,井,五月卦,故有虾蟆。”据此,刘玉建同志也认为“有可能在子夏时已有过六日七分法及以卦配候学说”(刘玉建《两汉象数易学研究》上册,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150页),我完全同意如上看法,因为朱震《汉上易传》释《复》卦“七日来复”时引:“子夏曰:极六位而反于《坤》之《复》,其数七日,其物阳也。”这显然是以“十二消息卦”解说“七日来复”之旨,亦只有用“十二消息卦”才能作如是之解,从而体现出《彖》于此曰“天行也”之旨,这是《子夏易传》中应有“卦气”说的一条确证。另一条证据是:《彖》释《益》卦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孔颖达《周易正义》说:“《子夏传》云:‘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益。’孟喜亦与此同。其意言必须雷动于前,风散于后,然后万物皆益。如二月启蛰之后,风以长物,八月收声之后,风以残物。风之为益,其在雷后,故曰‘风雷益’也。”这段文字乃孔颖达引《子夏传》与孟氏《易》解《益》卦。“如二月启蛰之后,风以长物,八月收声之后,风以残物”云云,当为孔氏当时所见子夏与孟《易》中释此之旨。所谓“二月启蛰之后”,当指“卦气”中二月“惊蛰”之后;“风以长物”,指正月初候“东风解冻”后,即有二月之“桃始华”,三月之“桐始华”“萍始生”等等,故“ 风以长物”也。所谓“八月收声之后”,指八月卦候“雷乃收声”之后。所谓“风以残物”,乃指九月“草木黄落”“蛰虫咸俯”等等,所谓“风之为益,其在雷后”,乃指其在二月春分“雷乃发声”之后。凡此种种,皆以“卦气”之七十二候释其说。由此亦可知子夏与孟喜当时用“卦气” 解《易》之一斑。另外,《孔子家语·执辔》(案:《孔子家语》一书虽出自后儒所撰,但其多数内容实当皆出自先儒之手。篇幅所限,兹不赘述。)中有关子夏的一段资料,过去未引起先儒注意,但却不可忽视地反映出子夏与“卦气”的关系:“ 八主风,风为虫,故虫八月而生,其余各从其类矣。乌鱼生阴而属于阳,故皆卵生。鱼游于水,鸟游于云,故立冬则燕雀入海化为蛤。蚕食而不饮,蝉饮而不食,蜉游不饮不食,万物之所不同……”所谓“八主风,风为虫,故虫八月而生“,先儒之解多不确,其实此指“卦气”中秋分之“次候“为“蛰虫培户“。因依“卦气”说,《巽》为八月之卦而巽为风,《观》为八月之卦而位居卦候“蛰虫培户“ ,故“八主风,风为虫,虫八月而生”。所谓“故立冬则燕雀入海化为蛤”,此更为明确地道出子夏与“卦气”的关系,因为依七十二候,“雀入大水为蛤”在兑秋“寒露”节,而“ 立冬”当为“雉入水化为辰”。由于两节气时间距之较近,故后人遂有“雀雉化”之说,估计《孔子家语》作者引用时将“雉入水化为辰”与“雀入海化为蛤”相混而误,故曰“立冬则燕雀入海化为蛤”。文中子夏又说:“羽虫三百有六十,而凤为之长;毛虫三百有六十,而麟为之长;甲虫三百有六十,而龟为之长;鳞虫三百有六十,而龙为之长;果虫三百有六十,而人为之长。此《乾》《坤》之美也。殊形异类之数,王者动必以道动,静必以道静,必顺理以奉天地之性……”此句先儒多解作“此乾坤之美也”,误矣!此句子夏反复强调“三百有六十”之数,方可展现“ 《乾》《坤》之美”,此显系“卦气”中以《乾》《坤》生“十二消息”卦,而当“三百有六十”之说,而“王者动必以道动,静必以道静,必顺理以奉天地之性”亦与《彖·豫卦》:“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的精神完全一致,由此而观之,《孔子家语》中的这段记载,恐非后人杜撰,因后人绝难杜撰出如此高深严密的妙文。
行笔至此,我们就不能不想到“十翼”与“卦气”的关系了。
我们先读《彖》释泰卦:“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其释否卦:“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释蛊卦:“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释贲卦:“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释剥卦:“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释丰卦:“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释节卦:“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以上《彖》中的语句,显然带有“卦气”说的痕迹。而更为显明的是,《彖》中有一些明显有季节色彩的话语,若案之“卦气”,皆与其说一一相符。如《彖》释离卦:“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卦气”以离主夏,故“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大象》释解卦:“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彖》释解卦:“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案“卦气”中解卦居“春分”,在“雨水“之后,相邻大壮卦,其候“雷乃发声”,故“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彖》释益卦曰:“天施地生,其益无方。”依“卦气”,《益》卦居正月“立春”之节,正“东风解冻”“蛰虫始振”后,“鱼上冰”之际,故“天施地生”也。
《象》与“卦气”的关系,特别是《大象》与“卦气”的关系,鄙人在《象数易学研究》第二辑(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73~90页) 中曾有专文《今帛本卦序与先天方图及“卦气”说的再探索》进行过讨论,此不赘述。如若将《礼记·月令》中所载天子于不同节气所行之事,与依“卦气”之相同节气排列的有关各卦《大象》进行对比,我们即会发现它们在文字内容上是何其一致!如上所举《大象》释《解》卦:“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而《礼记·月令》于此月则曰:“仲春之月……始雨水……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
过去人们总是不理解《大象》释旅卦何以会说出“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如今始知,原来依“卦气”说,旅卦居“立夏”四月节,其卦候曰“蝼蝈鸣”,案《礼记·月令》于此月曰:“孟夏之月……蝼蝈鸣……是月也,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故《象》曰“ 明慎用刑,而不留狱”也。若依“卦气”中六十卦配候一一对比各卦《大象》与《礼记·月令》,这种内容相同的例子极多,此处就不再例举了。
《左传》记载昭公二年晋韩宣子使鲁时,见《易象》与《鲁春秋》而叹“周礼尽在鲁矣,吾今乃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过去人们总是不理解何以观《易象》而知“周礼尽在鲁矣”,并难晓何以由此而知“周公之德”“周之所以王”,方今才悟到当年《易象》的内容,当与今本《大象》之内容相去不远! 《文言》中有一段话很重要:“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文中”大人“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的“奉天时” 思想亦与《礼记·月令》所记载的天子于不同节气行不同之事的精神相一致。结合《彖》释《节》卦“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可知《文言》《彖》与《大象》作者一样,皆参考过当年《易象》的内容。《礼记·月令》及《吕氏春秋》之内容,亦当皆参考过当年《易象》的内容而成。在此特别应该提到《大象》中释《复》卦的一段话:“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文中有“ 至日”,每到“至日”即“闭关”而“商旅不行”。按照“卦气”说,《复》卦在“冬至” ,西汉时,每逢“冬至”“夏至”,官吏休息不办公,据说其习相沿已经很久了:《汉书·薛宣传》:“及日至休吏……日至,吏以令休,所繇来久。”既称“所繇来久”,可知秦汉之前已有此习俗。《大象》释《复》既称“至日闭关”,可证作《大象》之际,已有《复》卦当“至日”之说无疑,此可作为作《大象》之际已有“卦气”说的一条确证。第二条证据在《说卦》中,《说卦》称:“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依京房八卦“卦气”说,震卦“春分”正是《说卦》万物之“出”的时节,巽卦“立夏”正是万物出“ 齐”的时节,离卦“夏至”是万物成长而“相见”(此“见”为现),坤卦“立秋” 是万物长成而“致役”于养,兑卦“秋分”是万物丰收而“悦”,乾卦“立冬“是阴阳二气相薄而战,坎卦“冬至“是万物归藏而劳,艮卦“立春“是旧的一年“成终”和新的一年“成始”。故《说卦》此章,实际上乃是记录了古人“卦气”之说。其中尤为明确无误的一句话是,“ 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这就极其清楚地道出了早在《说卦》成篇时,已有以兑主秋之说,因而成为《说卦》作者应用“卦气”说的另一条确证。
若细读《系辞》,我们将会发现其作者更是精于“卦气”之说。除由“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及“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等文字中可以看出受“卦气”的明显影响外,《系辞》又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这种以《乾》《坤》两卦之爻主一岁的说法,以及“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亦与“卦气”的《乾》《坤》生十二辟卦说相一致。然而最为重要的证据则是《系辞》作者在其上下两篇中以“子曰”的形式共计诠解了《周易》十六卦中的十八条爻辞。从上下两篇对十八条爻辞的解说看,上篇由释《中孚》卦九二爻开始:“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尔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下篇由释咸卦九四爻开始:“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日往则月来,月往而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案之“卦气”七十二候,则《系辞》上篇所释第一卦中孚卦当为“冬至”初候第一卦,而《系辞》下篇所释第一卦咸卦,则为“夏至”初候第一卦,《系辞》作者这种以“卦气”中冬夏二至之首卦,各领其上下篇所解各卦之首的排列方式,绝不会是偶然的巧合!因为《系辞》作者在解释咸卦这段爻辞时,已经非常明确地讲到了寒暑问题,《系辞》作者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因为《系辞》作者先解说了位居上篇“冬至”第一卦的《中孚》,自然是“寒往”了,而《咸》卦本身位居“夏至”,当然是“暑来”,故而《系辞》作者释此爻时,先说“寒往”,而后说“暑来”,其义正在于斯!“往者屈也,来者信也”,此说“十二月消息“往来屈伸之变也,此由“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可知。下面“尺蠖之屈”“龙蛇之蛰”云云,与冬至初候之“蚯蚓结”相近,亦在说明应随节气变化而屈伸蛰存。这说明《系辞》作者确曾参考过“卦气”卦序。
综上所考,可知“十翼”与《子夏易传》作者的确曾受“卦气”说影响无疑。
据说“卦气”中七十二候之说起源很早,《新唐书·历志》僧一行之“卦候议”说:“ 七十二候,源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案《时训》其书是否为周公所作,虽难下定论,但《吕氏春秋·十二纪》中已有七十二候说,故先秦时已有此说无疑。由庄子称“《易》以道阴阳”及《晋书·束皙传》“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肔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可知,古有《易繇阴阳卦》之书,“与《周易》略同”。汉人的“卦气”说,或即源于此类书。此类书在“十翼” 作者所处的时代,人们还可见到,恐怕这就是《彖》《象》《系辞》《文言》《说卦》等篇受“卦气”思想影响的原因。依据传统之说,“十翼“为孔子所作并传,其师承关系可一直推至汉人田何。入汉,由夏侯始昌“明于阴阳”“说灾异”、高相治《易》“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及魏相上表言事引《易阴阳》、孟喜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等等思之,此类书汉时仍有传授,因其“与《周易》略同”,因而应属“汉兴,田何传之”的内容。因此,“卦气”说绝非首出孟喜之手,在先秦时代当早已有之,其起源应该很古。
三、更早的后天八卦与“卦气”说资料
案《殷墟文字缀合》261:“辛亥卜,丙,贞帝于北方曰伏,风曰?,?辛亥卜,贞帝于南方曰微……贞帝于东方曰析,风曰协,?……贞帝于西方曰彝,风……“ 此片是武丁时代的禘(帝)祭卜辞,重要的是四方风名完整。再考《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520:“东方曰析,风曰协。南方曰因,风曰微。西方曰?,风曰彝。〔北方曰〕伏,风曰?。”此处四方之名同《殷墟文字缀合》261相比,只是南、西二方的方、风之名互倒。案《殷墟文字缀合》与《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中的这两段甲骨资料非常非常重要!它揭示了一个前人所没有注意到的史实,即:此四方之名,正与后天八卦方位中的四正卦相同!
我们看,所谓“东方曰析”,古“析”、“震”同义:《释名·释天》:“震战也。所击辄破,若攻战也,又曰辟历,辟,析也,所历皆破析也。”在后天八卦方位中,震卦主东方。所谓“南方曰微”。《广雅·释诂》:“微,离也。”在后天八卦方位中,离为南方之卦。所谓“西方曰夷”。古“夷”“兑”同义,《尔雅·释言》:“夷,悦也。”在后天八卦方位中,兑卦主西方。所谓“北方曰伏”。坎卦为隐伏,此见之《说卦》,在后天八卦方位中,坎卦主北方。由后天八卦方位与武丁时代四方风名相同思之,后天八卦方位起码源于商代无疑。
同样重要的史料还见于《尚书·尧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日出,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曰明都,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鸟兽氄毛。”案“? ”“藏“同义,《说卦》称坎为隐伏,亦有“藏”义,而“夷”“彝”同音相通,故我们将《尚书·尧典》中的这段文字与前引《殷墟文字缀合》《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中的风名相对照:“平秩东作……以殷仲春,厥民析”,而“贞帝于东方曰析,风曰协”,据前所考,“析”与“震”同义,故“ 厥民析”即“厥民震”也!同样“平秩南讹……以正仲夏,厥民因”,而“南方曰因,风曰微。”据前考,“微”即“离”,故“厥民因”,即“厥民离”。同样,“平秩西成……以殷仲秋”之“厥民夷“即“厥民兑”,而“以正仲冬“的“厥民? “即“厥民坎“。通读《尚书·尧典》中的这段文字,如果将文中的“析”“因”“夷”“? ”换成四正卦之“震”“离”“兑”“坎”,则一篇“卦气”说文字跃然纸上矣!
我们再看《山海经·大荒东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鞠陵于天,东极、离瞀,日月所出。名曰折丹--东方曰折,来风曰俊,处东极以出入风。” 而《山海经·大荒南经》:“南方曰因,夸风曰乎民,处南极以出入风。”《山海经·大荒西经》:“有人名曰石夷,来风曰韦。”因《山海经》保存的不全,仅三方风名。案“折”“析”古同,《说文》:“析,破木也,一曰折也。”
由以上之考,我们可知四正卦与“卦气”说其源久矣!
四、结语
我们早已知道,《易经》作为中国最古老的一部典籍,确有其独特的学术理路与“观象系辞“的特殊阐述方式。通过如上探索,我们亦知《易传》与《子夏易传》同样有其独特的学术理路与“观象系辞”的阐述方式,当我们探讨如上“十翼”之文及《子夏易传》等篇章与“卦气”的关系时,我们不难发现:它们所阐发的义理都是生发于象数之本的。如前面例举的《系辞》中“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及《大象》释《解》卦:“雷雨作,君子以赦过宥罪”、释《旅》卦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云云,它们绝不是随意谈“寒暑”与“赦过”的问题,而是严格依据“ 卦气”中节气排列的先后而谈,是先“寒”后“暑”,还是先“暑”后“寒”,是体现春生夏长而“省囹圄”、“出轻系”,还是应和秋煞之气而“缮囹圄”、“务搏执”,都有明确的时间顺序界定,绝不是妙笔生花,自行发挥。故“十翼”及《子夏易传》中那些高深义理,都不是游离于象数之外的泛泛空谈,而是严格按照义理根于象数、象数义理合一的模式阐发出来的。
由此而追溯春秋时代的《易象》一书,我们终于理解了:必定是古人经过“仰观”“俯察” ,对天地万物随节气变化而生、旺、墓、绝的发展规律有了明确认识之后,以其八卦及六十四卦之象数架构出一个“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的象数义理合一模式,并由此派生出一套法天地而施政教的王者之“礼”,这种“礼”,绝不仅仅是我们所狭隘理解的日常生活中人人应该遵循的规范,它更是一种人文之政道与治道!我们由此也理解了《月令》被置入《礼记》之中的深刻理由,乃在于由法天地而循四时之序引伸出人文之政道与治道。因此,先贤才会有“周礼尽在鲁矣,吾今乃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之叹!
故《彖》《象》《文言》《系辞》《说卦》等篇中所表达的经天地、理人伦的精妙义理,无非是古代《易象》学说在学理上的升华与延续。它们的出辞吐语,皆本之于象数,是象数渊蕴着义理,义理脱胎于象数!假若我们把象数看作是一颗长青不老之树,那么,我们可以说,义理则是这棵树上结出的丰硕之果。由此而观之,两汉先秦的易学,乃至两汉先秦的哲学、两汉先秦的思想史等,都需要在如上认知的基础上重新反思、重新审视乃至重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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