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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启政—研习风水地理之两个观点

时间:2014-02-11 17:48:00 点击: 【字体:

专家委员:黎启政 


  研习风水地理,因各门各派理论之不同而各有心得。在此谨以杨公风水理论发表两个观点。


  一是形势法和理气法必须兼用的观点


  1、风水地理形势法的理论
  风水地理形势法的理论,主要包含‘龙、穴、砂、水、向’等五大内容。
  何谓‘龙’?所谓‘龙’,即指‘龙脉’。其形有两种:一是地龙;二是水龙。所谓以‘山川’为龙,正是此指。
  凡论地龙,即指山岗、坡岭、平地等三龙。其中:山岗之龙是指山岗山脉自然走势所形成的山峦龙状;坡岭之龙是指坡岭坡脉自然走势所形成的坡头龙状;平地之龙是指‘高水一寸’所形成的平地龙状。
  凡论水龙,即指江河水流自然走势所形成的龙状。因水中无地气可乘,故水龙一般为无穴安葬之龙。
  按古师说:“山也,何以谓之为龙?盖因龙神乃变化之物也。活泼矫健,变化莫测;忽隐忽现,忽大忽小;忽而潜藏深渊,忽而飞腾云霄;忽而现首不现尾,忽而现尾不现首;忽而兴云而布雨,忽而腾云而驾雾;具在风云隐微之间,难得一见金龙之飞舞也。”
  龙分行与止,又分主与从、帐与峡、形与势、偏与正、局与堂等形象。
  何谓‘穴’?
  所谓‘穴’,即指龙脉束咽结穴之处。其中,可分为初结、腰结、末结、分结等四种。
  按古师说:“立穴先须知四落,初末腰分皆可作。初落由来近祖山,局势必须完;腰落余枝作诚郭,吉气于斯泊;末落名为大尽龙,气势最豪雄;分落后龙擘脉去,贯串还可取;此可识四落之大概矣。”
  穴分四局,又分四势、穴体、交度、乘气等形象。
  何谓‘砂’?
  所谓‘砂’,即指穴场前后左右、或局堂四周之坐山。
  按古师说:“龙来原有众山随,穴结自有砂来会。水飞亦也要砂关,所以拔砂难云缓。问君拨砂如何拨,形体情意两般度;形分方员直曲尖,意取缱绻向坟前。更向此中分名字,名别朝迎与卫侍;卫是护龙左右生,龙虎案乐四为真;侍是穴前并两边,遮段客山不见面;迎是随龙先出来,形势如揖想坟前;朝是迢迢对面拱,当面特来休粗蠢。四般取用朝为首,祸福分厘不可谬;高低穴法取朝针,高应齐眉低应心。其次卫砂龙虎重,左右拱抱真得用;远迎近侍不可缺,皆在四畔齐罗列;就中四诀是真诠,细将取忌与君传。”
  砂分龙虎,又分朱雀、玄武、案山、乐山、官鬼、禽曜、美恶、星体等形象。
  何谓‘水’?
  所谓‘水’,即指穴场前后左右、或局堂中间之坐水。
  按古师说:“龙为根本水为用,两者原来无轻重;寻龙立穴水为先,详将要法与君传。一鉴水,论分合,有分有合穴无错;合前合后及两傍,气止水交方可作。二鉴水,论结局,逆朝横拖堆金玉;次取据水及顺流,高山无水共五局;今君认局既分明,大聚小聚皆堪录。三鉴水,看局面,大小高低须细辨;山小水大不须观,山大水小休眷恋;穴高水低不入喉,水高穴低名仰面;论水不向局中平(评),走遍山川空自眩。第四鉴,鉴情意,湾曲沉凝方得利;不拘江涧及池塘,水在有情为真地。第五鉴,鉴堂势,方员平正净为宜;偏歪卷返并陡窒,劫杀破漏总非奇。第六鉴,紧与宽,内堂要紧外宜宽;内紧发达夸指日,外宽忌旷也须关。第七鉴,鉴水城,金水土城是吉星;若逢火乂并木直,水城逢此不堪亲。第八鉴,鉴名暗,明沉暗注两股参;不拘前后及左右,总为穴用莫胡谈。第九鉴,论开闭,来处宜开去宜闭;水口不怕锁千重,龙在城中聚真气;低爱禽罗砥水间,高喜北辰耸天际;或得狮象卧水边,或得捍门两边峙;地户有此实为奇,其中应主王侯地。第十鉴,辨水质,悠扬滢净方是吉;若还混浊及腥污,龙虚穴伪非真的。第十一鉴,鉴流泉,须识醴泉遇最难;唯有香嘉堪证穴,外是诸泉总是闲(凶)。”
  水讲分合,又讲结局、情意、水城、明暗、开闭、水质、流泉等形象。
  何谓‘向’?
  即指穴场坐山之朝向。
  按古师说:“论朝山,如何取?朝与坐穴分宾主,不拘山水并堪朝,总取特来为最美(第一取,取特来);第二取,取尖秀,平步青云决可就;第三取,取端方,应主儿孙登虎榜;第四取,取方员,丰员家富烂禾钱。”
  又说:“朝何从名?以对面之山,向穴有情,如朝拜状,故曰朝也。朝与穴有宾主之分,贵情意相孚;是以三山朝对中为是,两峰取对空为良也(此论大谬);或有山而求与山拱,或无山而权取水朝。”
  向分高低,又分远近、美恶、偏正、空实、星曜等形象。


  2、风水地理理气法的理论

  风水地理理气法的理论,主要包含‘龙气、砂气、水气、地气和吉课’等五样。
  地分二十四山,又分二十四向、或二十四龙、或二十四砂、或二十四水。
  凡论地气,即以穴场坐向所取得的龙气、砂气、水气和吉气等四样为是。
  何谓‘龙气’?
  即指来龙气脉与穴场坐山相生、相旺、相克、相泄等生克理论。其中:以龙山生穴山、或龙山旺穴山、或穴山克龙山等为吉龙之气;以龙山克穴山、或穴山生龙山等为凶龙之气。
  何谓‘砂气’?
  即指局堂坐砂与穴场坐山相生、相旺、相克、相泄等生克理论。其中:以坐山生穴山、或坐山旺穴山、或穴山克坐山等为吉砂之气;以坐山克穴山、或穴山生坐山等为凶砂之气。
  何谓‘水气’?
  即指局堂坐水与穴场坐向合局、或破局等理论。其中:以辅、武、贪等三水来和破、廉、禄、文等四水去为合局而为吉水之气;以辅、武、贪等三水去和破、廉、禄、文等四水来为破局而为凶水之气;以巨门水来去均为合局而为吉水之气。
  何谓‘吉课’?
  即穴场坐山三合五行与四柱课式三合五行之间的生克理论。其中:以四柱课式三合五行生穴场坐山三合五行、或四柱课式三合五行旺坐山三合五行、或坐山三合五行克四柱课式三合五行等为吉课之气;以四柱课式三合五行克坐山三合五行、或坐山三合五行生四柱课式三合五行等为凶课之气。
  所谓‘葬乘生气’,一是要求所安葬之处,必须拨得‘龙气、砂气、或水气’等三气入穴;二是要求在安葬之时,必须以年、月、日、时等四柱课式相生、相旺而为用。
  凡论龙气、砂气、水气之多少,即以龙运、砂运、水运所值之年数来论取。
  地理之数,以一会管30运、360世、10800年为用。
  若以一会管30运、360世、10800年来分24山、72分金,即得每山管15世、或450年;每个分金管5世、或150年。
  所谓‘龙运’,即指来龙二十四山所值之年数。
  其中:凡是上格龙,其龙运每山即管225年,二十四山共管5400年;凡是中格龙,其龙运每山即管150年,二十四山共管3600年;凡是下格龙,其龙运每山即管75年,二十四山共管1800年。
  所谓‘砂运’,即指坐砂二十四山所值之年数。
  其中:凡是上格砂,其砂运每山即管225年,二十四山共管5400年;凡是中格砂,其砂运每山即管150年,二十四山共管3600年;凡是下格砂,其砂运每山即管75年,二十四山共管1800年。
  所谓‘水运’,即指坐水二十四山所值之年数。
  其中:凡是上格水,其水运每山即管225年,二十四山共管5400年;凡是中格水,其水运每山即管150年,二十四山共管3600年;凡是下格水,其水运每山即管75年,二十四山共管1800年。
  凡论穴场能否得到龙运入穴,即以来龙坐山挨星五行配穴场坐山挨星五行的生克吉凶关系来论取。
  其中:
  凡穴场坐山得生龙,则上格龙一穴管龙运675年(按生龙数长二倍论);中格龙一穴管龙运450年(按生龙数长二倍论);下格龙一穴管龙运225年(按生龙数长二倍论)。
  凡穴场坐山得旺龙,则上格龙一穴管龙运450年(按旺龙数长一倍论);中格龙一穴管龙运300年(按旺龙数长一倍论);下格龙一穴管龙运150年(按旺龙数长一倍论)。
  凡穴场坐山得泄龙,则上格龙一穴管龙运225年(按休龙用原数论);中格龙一穴管龙运150年;下格龙一穴管龙运75年。
  凡穴场坐山得囚龙(即财龙),则上格龙一穴管龙运112.5年(按囚龙原数减半论);中格龙一穴管龙运75年;下格龙一穴管龙运37.5年。
  凡穴场坐山得死龙(即杀龙),则上格龙一穴管龙运9年;中格龙一穴管龙运6年;下格龙一穴管龙运3年。
  凡穴场坐山拨不得龙气入穴,则为穴场无龙气。
  凡论穴场能否得到砂运入穴,即以坐砂挨星五行配穴场坐山挨星五行的生克吉凶关系来论取。其中:其砂运的取法,可参照龙运的规定来论取。
  凡论穴场能否得到水运入穴,即以坐水辅星水法配穴场坐向的吉凶关系来论取。其中:其水运的取法,可参照砂运的规定来论取。
  凡论穴场课格之吉凶情况,即以穴场坐山三合五行配四柱课式三合五行之生克关系来论取。

  由此可知:

  若单以形势法来论其风水吉凶,即为其理不明;若单以理气法来论其风水吉凶,即为其义无根。二者之间,宜以形势法为体、以理气法为用,体用兼备,方成风水之正理。


  二是关于安葬时应该注意的一些宜忌观点


  1、以穴场分金纳音来论宜葬或忌葬亡命的说明
   如壬山穴场,壬山下有癸亥、正宫、甲子三个分金。
   若穴场坐甲子分金,因甲子纳音属金,金能克木,故不宜安葬亡命年干支属木之人,宜安葬亡命年干支纳音属水或属火之人。
   若穴场坐正宫分金,因正宫分金无纳音,故可安葬任何亡命之人。
   若穴场坐癸亥分金,因癸亥纳音属水,金能克火,故不宜安葬亡命年干支属火之人,宜安葬亡命年干支纳音属水或属木之人。

   扶持金坛和棺椁下葬之人命干支纳音与穴场分金干支纳音的生克关系可同推。


   2、以穴场分金纳音来论生克四柱六亲的说明
   如壬山穴场,坐甲子分金。选用安葬的课式为乙巳年、己丑月、己酉日、己巳时。
   即以年柱乙巳干支纳音属火而为母命(年阳干支为父命);以月柱己丑干支纳音属火而为弟命(月阳干支为兄命);以日柱己酉干支纳音属土而为妻命(日阳干支为己命);以时柱己巳干支纳音属木而为女命(时阳干支为子命)。
   因穴场分金甲子干支纳音属金,金能克木;而在上例所用的四柱干支上见有时柱干支纳音属木,故在安葬之日,子孙女命不宜到场参与。

   余可类推。


   3、以穴场坐山来论宜安葬亡人男女老少的说明

   凡论穴场宜安葬亡人男女老少的情况,则可分为两种规定。


   一是以穴场坐山分八卦六亲的规定来论取。

   即以‘戌、乾、亥’三山为乾而宜葬老男;以‘未、坤、申’三山为坤而宜葬老女;以‘甲、卯、乙’三山为震而宜葬壮男;以‘辰、巽、巳’三山为巽而宜葬壮女;以‘壬、子、癸’三山为坎而宜葬青男;以‘丙、午、丁’三山为离而宜葬青女;以‘丑、艮、寅’三山为艮而宜葬少男;以‘庚、酉、辛’三山为兑而宜葬少女。


   二是以穴场分金分阴阳干支的规定来论取。
   即以分金干支为阳而宜葬男;以分金干支为阴而宜葬女;以分金无干支阴阳而可安葬男女。
   对于以上这个规定,在此仅供以参考,学者无需照此规定执行。
   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先天以乾为一数而居于正南,后天以丙、午、丁三山为离九卦而属中女,乾一为老男之象,离九为中女之象,男先女后,同居一方,何分大小。
   二是先天以坤为八数而居于正北,后天以壬、子、癸三山为坎一卦而属中男,坤八为老女之象,坎一为中男之象,女先男后,同居一方,何分大小。
   三是先天以震为四数而居于东北,后天以丑、艮、寅三山为艮八卦而属少男,震四为长子之象,艮八为少男之象,长子与少子同居一方,何分尊卑。
   四是先天以巽为五数而居于西南,后天以未、坤、申三山为坤二卦而属老母,巽五为长女之象,坤二为老母之象,老母与长女同居一方,何分尊卑。
   五是先天以离为三数而居于正东,后天以甲、卯、乙三山为震三卦而属长男,离三为中女之象,震三为长男之象,中女与长子同居一方,何分男女。
   六是先天以坎为六数而居于正西,后天以庚、酉、辛三山为兑七卦而属少女,坎六为中男之象,兑七为少女之象,中男与少女同居一方,何分男女。
   七是先天以兑为二数而居于东南,后天以辰、巽、巳三山为巽四卦而属长女,兑二为少女之象,巽四为长女之象,少女与长女同居一方,何分大小。
   八是先天以艮为七数而居于西北,后天以戌、乾、亥三山为乾六卦而属老父,艮七为少男之象,乾六为老父之象,少男与老父同居一方,何分大小。
   另外,以穴场分金属阳干支宜葬男、或属阴宜葬女之法,亦为不妥。因为,男女之命,其生年干支亦分有阴阳,故亦不应以此法来论宜葬男或葬女。
   总之,凡研习地理者,能以理示人、以理服人,即可以称为地师。


  黎启政  

二〇一四年二月七日

于广西大化县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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